10月30日,省消费者协会、省工商局在山东会堂召开会议,对山东省第九届消费者满意单位进行了表彰。福胶集团再获省消费者满意单位荣誉称号。
福胶集团2008年获得省第七届消费者满意单位后,不是把得来的荣誉当做市场经营的招牌,而是把这一荣誉当做责任,当做向消费者作出的一个“承诺”。几年来,我们把“一切为了消费者,一切服务于消费者”作为经营理念,认真贯彻落实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产品质量法》、《药品管理法》、《食品法》和《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秉承“福牌阿胶、厚德载福”的福胶祖训,坚持“打造阿胶质量、树立阿胶品牌”的质量立企方针,开展了包括“道德质量、工作质量、工序质量、产品质量、售后服务质量”等在内的一系列质量提升活动,使产品质量稳步提升,消费者对福胶的信任度和忠诚度与日俱增,因此集团近几年也取得了省消费者满意单位、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、省文明诚信企业、省诚信企业、省企业社会责任试点单位等一系列诚信荣誉,集团真正实现了“让消费者满意、让社会认可、让政府放心”的目标。
我们将以此荣誉为契机,继续加大集团诚信工作力度,提高全员诚信意识,健全诚信工作机制,完善诚信工作制度,争创更多、更高级别的诚信荣誉,不断推动集团各项工作的开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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